各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压实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4月14日)及株疫办发〔2022〕21号《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2022年4月13日)文件精神,即日起工学院校区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管理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各单位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各级干部要履职尽责,若出现渎职失职行为,将严肃追责。
(二)严格日常管理。每日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缺课师生员工,坚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加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流感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将疫情防控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校门管理。(1)全面把控进出校园通道,校区东门继续封闭管理,所有人员从正门进出校园,所有进校人员需核验身份,查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入校。(2)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严格执行来访审批,被访部门将审批表交保卫处门岗,并接其入校。来访人员必须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携带7天内核酸阴性有效证明。(3)严把快递进校关,责任部门对校园快递的消毒消杀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快递从业人员需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必须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携带7天内核酸阴性有效证明,凭通行证出入学校。(4)校内食堂、商铺送货车辆司机需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必须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凭通行证出入学校。(5)校内所有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携带7天内核酸阴性有效证明,凭通行证出入学校。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做好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重点场所地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增加对公共活动区域地面、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教室、宿舍、食堂等室内区域每日通风换气,校园垃圾“日产日清”。
(五)加强食堂管理。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含餐饮门店)需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及时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
(六)加强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少串门。宿舍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做好垃圾清理和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毒消杀。加强宿舍区域的日常检查。
(七)加强活动管理。合理开展校内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控在校外举行以及有人数较多的外来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举行聚集性活动时要做好参加活动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师生管理要求
(一)遵守校门管理。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原则上教学期间不出校门,师生员工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师生外出严格履行报备或请假审批程序。学生出校不出市,使用“完美校园-健康出入证”在线向学部(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前进行报备审批,且于当日21点前返校;学生出市不出省,按线下请假审批程序填表后,由学工部(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学生出省,按线下请假审批程序填表,经校防控办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教职员工(含各类从业人员)离开株洲市,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跨省出行均需校防控办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严把校门入口关,落实登记、查验、管理等措施,经审批的学生需从科技大楼前坪闸机通道进出校园。
(二)加强实习管理。各学院按照湖南工大学疫情防控的要求按计划开展实习工作。
1、严格执行实习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各学院在实习前两周(周5前)将详尽的实习计划(包含:行程、实习场所、住宿及就餐地点等信息)交科技学院教务部初审,初审通过后于实习前一周提交科技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带队教师执行。
2、无必要不出省。在能满足教学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出省,采取就近原则在周边没有本地疫情的市县开展实习教学活动。如需要离开株洲市范围的由相关学院院长及科技学院教学主管院长审批,需要出省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等级和政策(附在实习计划中)由各学院主管校领导和科技学院主管校领导审批。
3、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记录。指导老师和学生在实习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打卡记录,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服从实习地疫情防控措施。
4、做好风险预控,制定相关突发情况预案,并要求相关教师和学生落实实习全过程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经过审批(学生自主实习需经家长签字同意),有序组织实习。
(三)加强健康监测。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疑似症状按相关规定就医,并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不带病上课及工作。学校按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相关人员必须做到应检尽检。
(四)加强个人防护。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做到应接尽接,并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师生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校外逗留时间,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前往有疫情风险的县市区。校门及宿舍值守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及商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工作服、工作帽定期洗涤与消毒。
(五)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倡导户外体育活动,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关注心理健康。学校安排心健中心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员工负面情绪,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七)严肃防疫纪律。对师生员工未经审批私自出行、造谣传谣、破坏防疫设施等违反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从快从重严肃处理。
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5日